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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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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专升本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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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专升本预计将有学员1339人于2020年毕业。为做好2018级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书打印、发放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考试、统考和非统考课程补考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必须根据《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成人学历教育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做好毕业前成绩上报、上交、核对、毕业生学费、统考费缴交等工作。
	各教学点将初审的毕业生名单报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将审核符合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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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做好毕业生电子相片审核工作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务必通知毕业生在学信网进行毕业电子相片的核对,若发现相片信息有误的务必报教学点,教学点汇总后报各二级学院填好勘误表报学籍管理科进行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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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及毕业生申报工作
	    ⒈ 严格审定学生毕业资格。各二级学院在申报毕业生时必须严格审定毕业生毕业资格。学生符合如下条件方具备毕业资格: ① 经“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正式录取,并按规定注册入学;② 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均已合格;③ 符合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毕业鉴定合格;
	2.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员成绩、毕业生相片、缴费情况等进行审核,审校结果在成教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毕业生申报工作。
	学籍管理科将按学信网规定的时间将毕业生数据报国家学信平台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数据进行毕业证书的办理。(具体办证时间根据学信网要求进行)逾期不进行申报者只能纳入2021年毕业计划,2020年将不能正常毕业,造成学员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将由责任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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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学位申报工作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根据《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2020届(2018级)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将各二级学院审核的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信息上报学校学位办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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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毕业鉴定、评优工作
	⒈各教学点将《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学员用钢笔认真填写好有关栏目(不得涂改))交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成绩、签署意见后交学籍管理科审核。
	⒉毕业生评优工作。各二级学院应根据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评优规定的要求,做好2018级专升本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填好有关表格送学生科核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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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离校清单办理
	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员按学校要求办理好毕业生离校手续。离校清单由各二级学院(含教学点)集中办理,先到财务处清理学费,再到成教处教务科清理统考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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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做好毕业生档案建立工作
	毕业生档案材料包括《考生信息表》、《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录取通知书以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籍异动、有关奖惩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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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
	2018级专升本毕业证书由学籍管理科统一打印,由学校办公室统一验印,证书打印、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学员个人成绩单(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应随毕业证书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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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毕业班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毕业班资料是重要的教学档案,学籍管理科和各二级学院须按毕业班资料清单做好学籍表、诚信协议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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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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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2020届(2018级)
	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韶学院〔2018〕281号)精神,现将2020届(2018级)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⒈ 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⒊通过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及格。
	二、学士学位申请程序
	1.各二级学院、教学点通知已参加了2018年、2019年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及格的2018级专科起点本科学生进行申报,并填写《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0届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学生填写),教学点收到学生申请表后交给各相关二级学院进行审核。
	2.各二级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韶关学院专业 2020届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二级学院填写)。
	三、学士学位评审时间、内容及程序
	⒈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收到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材料后,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审核。
	⒉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规定,确定拟推荐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并连同《韶关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届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报继续教育学院。
	⒊ 继续教育学院核实后,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校学位办要求的时间上报学校学位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由学校授予相关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必须按照学校学位办的要求,切实搞好学士学位的预审、资料整理准备工作,做到公正合理,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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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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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0 届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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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格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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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学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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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系学位评定 
					分委会意见  | 
			
				 
					经审核,学生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 
					 
					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任签名: 
					 
					二级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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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教育学院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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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管理,2018年第3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不明事宜或有关问题,请径向解释部门反映。
	.
	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以及《韶关学院学士学位工作细则》(韶学院〔2013〕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学生范围为: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学校举办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学习期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通过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及格。
	第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一)学习期间,受过党、团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经教育后无明显悔改表现,或受过2次以上处分。
	(二)学习期间考试作弊。
	(三)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未及格。
	(四)超过学士学位申请期限。
	第五条 学士学位授予的时间、办法和程序:
	(一)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的5月中旬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成人教育处根据本办法第三、四、五条有关精神,组织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初审和复核工作,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三)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收到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材料后,须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位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所学课程、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者进行逐一审核后,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建议名单,并连同《学士学位申请表》《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及成绩单复印件报成人教育处,成人教育处复核后报学校学位办公室。
	(四)学校学位办公室汇总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由学校授予相关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后,由学校学位办公室根据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填写《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报广东省学位办备案。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开展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做到公正合理,保证质量。如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在申请、审核学位的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7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起执行,原《韶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韶学院〔2013〕16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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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学院院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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